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校名、校训、校徽是学校的外在形象标识和主要标志,是对外宣传以及各种仪式、典礼、重要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学校象征。为规范校名、校训字体和校徽图案的使用,维护学校的社会形象,扩大学校影响,避免形象识别系统混乱,现将我校的校名、校训字体和校徽图案使用规范如下:
校名标准字体(楷体):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校训标准字体(楷体):树木 树人 济世 济民
校徽标准图案:
学校各部门在使用校名、校训、校徽时,应遵从以下原则:
1.学院各类宣传品、出版物、办公用品、教学资料、会议材料、旗帜、徽章、证书、证件、信签等需要使用校名、校训和校徽时,要规范使用校名、校训字体和校徽图案。
2.为保证校名、校训、校徽的权威性、识别性和统一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校名、校训、校徽的字体、颜色和组合方式,不得将校名、校训字体标准做拉长压扁、加粗变细、改向变斜等变形处理;。校名、校训、校徽作为学校的无形资产,未经学校授权,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将其用于商业目的,违者应承担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法律责任。
3.使用校名、校训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字体标准成比例缩放,使用校徽时,需要放大缩小,应严格按照整体结构和比例,等比例地缩放。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