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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时间:2023-09-05|访问量:1477

关于规范学院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流程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通知》(湘车改〔2020〕1号)精神,我院于2023年7月12日与三家公司签订了公务用车车辆租赁项目合同框架协议书(见附件1)。现将用车流程通知如下:

进入学校OA系统(手机端为微哨)填报用车申请,须逐项填报,不可缺项。各部门自行选择供应商、自行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自行办结。

车辆使用注意事项:出车前记录好公里数,返回后记录好公里数,原则上须拍照留存,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各部门用车经费自行开单,经审批后,交财务处报账。

 

附件:1.公务用车车辆租赁项目合同框架协议书

2.租车公司及委托代理人

 

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公务用车车辆租赁项目合同框架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出租方(乙方1):   湖南运通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2):   湖南御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3):   衡阳市军哥租车服务中心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车辆租赁项目

二、合同金额:

金额小写:¥750000元

    金额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三、采购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湘车架号为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出租方需提供小车(5座及以下,迈腾或同类车型)、越野车(5-7座,自然吸气2.5或2.0T及以上动力车型)、商务车(7座,别克GL8或同类车型)、中型、大型客车及满足甲方需求的相应车辆);

2.租赁用车范围仅在衡阳市区外湖南省内;

3.计费方式:按台班价(含100公里/天)与超台班价实际行驶公里数相结合的计价方式。路桥费、停车费、ETC、油费及驾驶员食宿费均由出租方承担;

 

车辆租赁计价表

序号

车辆类型

座位数

项目

价格(元)

参考车型

1

小车

5座及以下

台班价

500元

迈腾

/公里

2.5/公里

2

越野车

5座-7座

台班价

500元

汉兰达

/公里

2.7/公里

3

商务车

7座

台班价

600元

别克GL8

/公里

3/公里

4

中型客车

10-19座

台班价

1400元

自主

品牌

/公里

4/公里

5

大型客车

20-39座

台班价

1700元

自主

品牌

/公里

4/公里

40-51座

台班价

2200元

自主

品牌

/公里

4/公里

51座以上

台班价

2600元

自主

品牌

/公里

4/公里

4.涉及乙方1湖南运通租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3衡阳市军哥租车服务中心的所有租赁业务均按照计价表下浮4%优惠计费;涉及乙方2衡阳御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租赁业务均按照计价表下浮3%优惠计费。所有结算费用不保留小数,计算至元。

四、商务要求:

1.使用部门:全校范围内的公务、业务用车部门。

2.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协议期内提供全天候24小时预约服务;

2)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状况良好、车辆卫生整洁、安全性能可靠;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他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4)驾驶员应有从事该行业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身体健康,技术良好。具有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非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采购方有权对不良驾驶员提出不予征用要求。

五、售后服务

1.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合法合规,车况良好符合车辆安全行驶条件,所有车辆均来自正式购买。供应商须定期检查车辆健康情况,并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保证供给车辆数量满足用车需求。

2.供应商须承诺车辆按时年检,且按车型保养规定定期保养和维修,近3年内均无重大维修记录;

3.供应商须按通行标准及租用车辆实际行驶公里数对租用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以保证租用车辆在采购方使用期间始终保持良好适用的外在及内在状态。实施对租用车辆的保管、维修及保养,不应影响采购方使用租用车辆。

4.供应商须在0.5小时内响应需求方。

六、履行合同的时间范围及地点

1)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7月12日——2024年7月11日

2)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

七、支付方式:

在每月上旬进行按实结算。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九、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成交记录;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7月12日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1(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2(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3(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附件2

租车公司及委托代理人

                                            

1.湖南运通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杜凯

电话:18607349792

 

2.湖南御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黄硕泉

电话:18573466111

 

3.衡阳市军哥租车服务中心

委托代理人:陈建军

电话:1760734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