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家进高校讲好创业故事”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23〕14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主要任务
参加学院创新创业指导师资培训活动;受邀到学院讲授创新创业课程及相关讲座、论坛和指导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为活动提供咨询指导或评审评议等服务;为省教育厅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供参考建议;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公正廉洁、秉公办事,组织性、原则性强,并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合作意识。
2.企业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专家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3.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或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有较深造诣。
4.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愿意为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相关要求
1.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等程序进行。
2.各二级学院推荐指标:医学院、医药技术学院、园林学院、生态宜居学院各3名;商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各2名推荐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人选,推荐导师应事先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4.学院将通过各二级学院推荐导师进行遴选择优推荐2-3名导师到省级人才库。
5.各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校级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见附件1)、《校级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2),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将推荐纸质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处205办公室,电子档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573042836@qq.com
联系人:彭佳媛,电话:155747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