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对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院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
凡与《总体方案》内容和实施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均纳入清理范围。
二、清理重点
凡规章制度和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修订,或者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一)列入《总体方案》负面清单事项的;
(二)与《总体方案》规定相抵触或相冲突的;
(三)与《总体方案》主要原则和精神不符的。
请相关部门全面对照《总体方案》,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 则,组织对本部门负责起草、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并于3月11日下班前将附件3纸质版(需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签字)及电子版交雷金处。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