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湘环院字[2018]170号文件),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各部门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2020年度年终考核及续聘工作。
一、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附件1)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个人总结,填写《2020年度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进行个人述职;
(二)各用人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测评;
(三)被考核人所在部门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情况、个人总结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根据《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并综合民主评议结果,提出考核等次,以及续聘建议(原岗聘用、转岗聘用或不再聘用);
(四)各部门将考核等次意见报送组织人事处,经组织人事处考核测评后,综合部门测评结果,确定被考核人的评定等次(其中优秀名额占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总人数的20%),报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五)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二、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应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续聘、解聘以及岗位目标考核奖、坐班津贴等发放的依据。
(二)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
1、时间安排:请各考核部门于2021年1月4日前完成考核,提交考核材料至组织人事处110室凌媛同志处。
2、报送材料:
(1)个人年终总结;
(2)《2020年度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
(3)民主评议评分表;
(4)部门测评评分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