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LOGO
联系我们
党政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望城路165号
邮编:421005
联系电话:0734-8591377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作者:本站|时间:2020-09-17|访问量:3039

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一上”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办、所),二级院部:

    为做好学院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0〕20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编制学院2021年度部门“一上”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学院党委、行政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工作方针,坚持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要求

   (一)准确填报基础数据

    1、各部门要根据2020年8月底本部门的实际人员情况,准确填报本部门的人员编制情况、二级院部还需填报学生信息等基础资料。

    2、相关归口部门还需要填报相关基础数据,具体如下:

   组织人事处负责归口上报2019年9月-2020年8月底学院的新招录(聘)、调任、选拔、选调、安置的各类新增人员情况,以及调出、退休、死亡等减员情况,做到人员、编制、职数一一对应。(此项工作由组织人事处专岗定人负责编办接收数据的填报与完善)

    党政办公室和总务处负责归口上报截止到2020年9月单位车辆基础数据。

    国有资产处负责归口上报截止到2020年9月的单位资产及设备基础数据及学院新增资产基础数据

   (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有自创经费来源的部门,要全面分析预测收入情况,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据客观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具体涵盖收入如下: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如房屋门面租金、图书馆学生使用收入等;

    各类培训及职业鉴定等收入;

    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如职称评审收入等。

    有收入来源的部门,须在预算申报模块时,选择预算项目为收入,据实测算收入金额及测算依据。

   (三)按照政策足额编制公用性支出预算

    各部门要据实足额编制本部门公用性支出预算,不得留有缺口。

    1、差旅费、实习费、学生活动费、党员活动费等日常公用开支,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定额标准据实足额编制,不留缺口。

    2、其他日常维持经费要根据部门的实际开支水平细化预算、据实编列。

    3、部分公用经费实行经费归口管理,由各归口职能部门汇总上报。具体如下:

(1)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归口编报全院2021年度各项人员经费预算;

(2)学院党政办负责归口编报“三公经费”预算,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公务出国开支;

(3)学院总务处负责归口编报年度水电及维修业务预算。

   (四)科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预算申报应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客观编报,预算依据要科学、规范、具体,不得盲目、重复编报项目预算。相关项目资金的预算实行归口上报,具体如下:

   1、学院基建办负责归口上报2021年度基本建设项目预算;

   2、学院总务处负责归口上报2021年度维修工程项目预算;

   3、学院国有资产处负责归口上报2021年度行政设备购置项目预算;

   4、学院教务处(实训中心)负责归口上报2021年度教学设备购置及升级、教学专项项目预算;

   5、学院图书馆负责归口上报2021年度图书(纸质+电子)购置项目预算;

   6、学院评建办负责归口上报2021年度评建重点项目预算。

   7、学院人事处负责归口上报2021年度人才引进项目预算,提供单位人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等实施方案(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除上述之外的2021年专项项目预算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直接上报学院财务处(纳入双一流专项资金的项目必填)。

    所有项目资金预算的申报需将各项目按开支需要分项细化,并在智慧财务平台的预算申报模块进行填列,请根据项目开支的客观需要进行填报,并同时填报设置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

   (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学院政府采购归口学院国有资产处,须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其他说明

    为规范编制学院年度部门预算,保证省级部门预算与学院年度预算一致,彻底改善“内外两张皮”现象,从2020年始,学院年度预算编报要求、时间与省级部门预算上报保持同步。

   (一)“一上”阶段(2020年9月中旬)

    各部门要结合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进行政策梳理和资金测算,编制2020年度“一上”预算,按要求申报新增项目,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二)“二上”阶段(2020年11月中旬-2021年1月初)。

     此阶段为预算上报调整阶段,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如需对“一上”预算数据进行调整,可在此阶段进行预算“二上”申报。

   (三)上报形式与时间:

    1、上报形式:2021年部门预算通过智慧财务平台进行申报。

    填报流程:各部门负责人可以登陆智慧财务平台,在“业务办理-流程发起-预算申报”模块,选择流程发起,进行2021年“一上”预算申报,其中项目资金(发展经费)须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未填报不予立项安排经费。

    2、上报时间:9月18日中午12点前,各部门将上报报表导出打印,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部门行政公章送至财务处306室,联系人:宾扬帆(联系电话:13187335665)。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