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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时间:2016-12-20|访问量:2928

关于公布2016年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审省内专家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6年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审省内专家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学院:

为做好2016年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审,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的评审环境,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我们从省内选聘了40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现将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对评审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坚决杜绝任何干扰评审工作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探听非公开的各种评审保密信息;严禁直接或间接联系专家进行各种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严禁在评审工作前后以各种名义向评审专家赠送礼品、礼金、有价卡(券)等;严禁其他与本次评审相关的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反上述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该院校今年参与项目评审的资格;对已经通过评审的,立即取消相关项目立项资格;对已经立项启动建设的,立即撤销相关项目建设资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通报至其主管部门纪检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直接责任者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不良信誉档案,今后3年内取消其申报全省教育、财政系统各种重点项目和评优评先的资格。

二、评审专家要严守廉洁自律准则和评审纪律要求。严禁直接或间接联系申报单位及有关人员,或接受其各种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讲座、咨询、指导等活动;任何时候都不得接受申报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卡(券)等;严禁对外透露与评审有关的各种非公开的信息;严禁其他与本次评审相关的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反上述纪律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审专家资格。一经查实,通报至专家所在单位并移交其主管部门纪检机关,按党纪法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不良信誉档案,今后不得再聘请为全省教育、财政系统各种重点项目和评优评先的评审专家。以上纪律要求,省外专家参照执行。

三、欢迎各地各学校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73184720554,省教育厅职成处073184714893(高职)、073188882736(中职)。监督举报电子邮箱:zcc906@163.com(高职)、hnzcc908@163.com(中职)。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邮编:410016

             湖南省教育厅

                                   20161216